“儒家与基督教信仰(二)” 讲座报道

2018年3月3日下午2点半,南洋孔教会在富丽华城市中心酒店(Furama City Centre Hotel)五楼举办了 “儒家与基督教信仰” 系列第二次讲座。本次讲座的主题是“孔子的‘和’与耶稣的‘爱’在多元社会中的意义”,由锺志邦教授主讲。此前,南洋孔教会已经于2017年10月21日主办了第一次“儒家与基督教信仰”讲座,讲题为“儒家与基督教信仰:不是对立,而是对话”,出席者非常踊跃,报名爆满。应社会公众要求,本会特邀请锺教授举办第二次讲座,以鼓励国人能够以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,服务牺牲,大同博爱,共享天伦”作为我们多元文化社会的宏愿。本次讲座由陈延谦基金和颜拱枫长老基金赞助,由喜耀文化协会协办,并获得文化、社区及青年部的支持。近500人参与了本次讲座,足见社会公众反响之热烈,使参与该系列讲座的人数再创新高。
郭文龍会长在开场致辞中表示世界各大宗教与文明尽管词汇不同,但价值相通,应该各美其美,美人之美。宗教的共同旨趣都是帮助人们与磨难作斗争,与人性的阴暗面作斗争,具有许多共识。我们举办宗教与文明对话,目的就是增进彼此的理解,越理解,才能越宽容。会议主席郭振羽教授则回顾了自己与锺教授几十年的友谊,高度评价了锺教授所取得的成就。这无疑能够增加听众对锺教授的了解,为本次讲座奠定了理解、和谐的基调。
锺教授在讲座中首先分析了新加坡人口与宗教现状,指出新加坡作为一个多元文化社会的事实。他指出华族基于儒家文化,自古以来,对待宗教最为宽容,这原是华族文化的一大优势。相比之下,基督教和佛教则较有宣教的传统。这固然是出于信徒的喜乐与责任感,但在一个多元文化社会,必须兼顾宣教的敏感性。《新加坡宪法》第15条保证新加坡的宗教自由。同条第1款指明:“每个人都有信奉、实践和宣扬自己宗教的权利。”新加坡宪法保障宣教的权利,但宗教是比较复杂、敏感和难以处理的。在恐怖主义的威胁下,要妥善处理宗教之间的“和谐”就更不容易了。然而,多元文化若是得到妥善处理,是可以多姿多彩的。孔子的“和”与耶稣的“爱”在多元文化社会中特别有意义和需要。
其次,锺教授阐述了孔子的“和”。孔子在《论语》既讲“和为贵”(《学而》篇第一12),也讲“君子和而不同,小人同而不和”(《子路》篇第十三23)。而《圣经》也提到“好撒玛丽亚人”,表彰了不同宗教之间的包容。像新加坡这样的多元社会,各族群、宗教和文化之间的“和”是最基础的,也即是孔子所说的“和为贵”。但“和”与“同”有很大的区别。要是人人都“相同”,多元社会就会失去它的意义以及多姿多彩的特色和魅力。结果全民都可能变成“小人”;而“小人”是可以“同而不和”的。只有“君子”才会“和而不同”。积极的来说,“不同”才会保持一个社会的“多元”,结果让社会显得多姿多彩。可是,多元社会要达到“和而不同”,就必须先有“容忍”(tolerance)。不过,“容忍”只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而已;它本身是“消极”的。不同族群或宗教倘若只是“容忍”对方,就会很悲哀了!比较成熟的族群,宗教和文化之间,应该从消极的“容忍”,进一步达到“互相理解”(mutual understanding)和“互相接纳”(mutual acceptance)以及“互相尊重”(mutual respect)的地步。
接着,锺教授指出孔子和耶稣还期望人类可以追求一个更高的境界,那就是孔子所说的“仁”或耶稣所说的“爱”。孔子认为“仁”者必须做到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”,而这个待人之道是基于“爱”他人的考虑和动机。这与耶稣“爱人如己”和“爱邻舍”的思想基本上是一致的。“爱仇敌”可说是耶稣对人最高的要求了,也许只有“圣人”才能达到这个最高的境界。在新加坡的多元社会中,若是人人都能以孔子的“和”与耶稣的“爱”为待人的准则和意愿,就已经是非常难能可贵了。锺教授最后带领大家合唱《天伦歌》,以此结束本次讲座。他认为《天伦歌》所表达的崇高理想,可说是接合了孔子和耶稣的伟大精神。
最后,锺教授在问答环节与听众进行了互动交流。其中一位听众问耶稣是不是上帝的儿子?洪秀全是不是上帝的第二个儿子?锺教授回答:基督教肯定耶稣是上帝的儿子,犹太教则认为耶稣是亵渎者。洪秀全自称是上帝的第二个儿子,他对基督教虽然有所了解,但不全面。另一位听众问基督教排外吗?锺教授回答:前面已经讲过,基督教也提倡宗教宽容。但是,有一些基督徒喜欢宣教,这可能会让一些其他宗教信仰的人士感到自身的信仰被排斥。这些基督徒是出于自身的喜乐和责任感,但处在一个多元社会中,他们对宣教应该更敏感,以免造成不“和”。
讲座于下午5点圆满结束。
(文:毛朝晖 | 摄影、后期:洪贝贝)